IE对CSS样式表的限制分析与解决方案

IE对CSS样式表的限制分析与解决方案

HTML文档与CSS的关联常见有4种方式:

使用link标记

使用style元素

body{background:#fff;}

h1{font-size:2em;}

使用@import指令

@import url(sheet1.css);

@import “sheet2.css”;

使用style属性的内联样式(inline style)

这是红色的字

在实际应用中,使用style属性的内联样式是不推荐使用的,XHTML1.1已经将其标准为不建议使用,原因很简单这种方式不比font标记强多少,削弱了CSS集中控制整个文档外观的优点。前3种方式利用了link标记和style标记,在IE(包括IE6、IE7和IE8 beta1)中有如下限制:

文档中只有前31个link或style标记关联的CSS能够应用。

从第32个开始,其标记关联的CSS都将失效。IE的官方文档All style tags after the first 30 style tags on an HTML page are not applied in Internet Explorer也提及这个限制,包括在使用.xsl的.xml文件也有这个限制。但是似乎写错了数量。请在IE看:

例1:34个style标记同时应用

例2:1个style标记和34个link标记同时应用

一个style标记只有前31次@import指令有效应用。

从第32个@import指令开始忽略。请看:

例3:在一个style标记中使用34次@import指令。

一个css文件只有前31次@import指令有效应用。

从第31个@import指令开始忽略。请看:

例4:用link标记引入一个使用34次@import指令的css文件

例5:用style标记引入一个使用34次@import指令的css文件

例6:用link和style标记分别引入一个使用31次@import指令以上的css文件

一个CSS文件的不能超过288kb?

这个消息来自Internet Explorer CSS File Size Limit。

@import指令下层叠限制不能超过4层

在IE下通过@import指令引入css文件时,第5层会失效。这个限制来自Cascade limit via @import rule。实际上,由于浏览器对多层嵌套的支持不完善,所以即使不得已使用了@import指令引入CSS文件,也不要超过2层。

IE对CSS的限制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不会遇到的,即使遇到最佳的解决方案也应该是手动或者通过后端程序对CSS文件和响应的标记进行合并,最小化的http请求数是优化页面呈现的第一原则。

在IE中,可以通过document.styleSheets对象(Firefox、Opera9和Safari3.1都支持)修改内联和嵌入样式的值。该对象仅在文档包含style或link元素时可用,其实用document.styleSheets.length就可以看出IE下这个值最大是31。下面是利用Javascript来合并link和style标记来解决IE下的限制:

var fnMergeStyleSheet = function(){

if(!document.styleSheets){

return;

}

var aSheet = document.styleSheets,

aStyle = document.getElementsByTagName(style),

aLink = document.getElementsByTagName(link);

if(aStyle.length aLink.lengt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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